冲突矿产承诺


不使用冲突矿产承诺书

 

为肩负起企业社会责任,本公司特此承诺:

1、本公司承诺所有交货的产品及其包装所使用或包含之金属没有来自刚果()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之“冲突矿产”。刚果()及其周边国家包括:(a)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共和国、苏丹共和国、南苏丹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卢旺达共和国、布隆迪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尚比亚共和国、安哥拉共和国、中非共和国:(b)未来包含前述国家部分或全部领域的新国家(地区)及现有国家(地区)

“冲突矿产”包括但不限于来自刚果()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的锡石、黑钨、钶钽铁矿和黄金及其衍生物等稀有金属,特别是金(Au)、钽(Ta)、锡(Sn)和钨(W)金属原料。“使用或包含之金属没有来自刚果()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在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包括金属的采挖、冶炼、成型及其它制造加工工序均不发生在刚果()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

2、本公司将加强供应链管理,制定《冲突矿产控制管理作业指导书》等管理制度和规定,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商社会责任承诺书》对冲突矿产进行管理,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调查,以有效甄别和追溯原料来源,确保原料来源的合法性,杜绝冲突矿产投入使用。本公司同意接受客户对我公司原料金属来源的调查。

3、公司应采取积极行动避免违背此承诺而给客户带来的经济、声誉等方面的失。如违反本承诺书,则本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相关协议赔偿客户损失(包括损害赔偿、成本、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及实际发生损失)

4、本公司同意,本承诺书据以成立、生效、履行及解释的准据法为所在地之国家或地区之法律。因本承诺书所生之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未获解决者,本公司同意以本公司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5、签署人承诺有权或已经获得充分授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此承诺书。


 

不购买冲突矿产材料承诺书

 

为肩负起企业社会责任,本公司承诺不接受使用来自冲突矿区的金属,如下采购政策承诺:

1、不购买从冲突地区来的冲突矿物;

2、所有供应商不可使用从冲突地区来的冲突矿物,并签署《供应商社会责任承诺书》给本公司。

3、本公司的供应商,需管理其上游及下游供应商,必需要遵照无冲突矿物的要求确保提供本公司产品不使用“冲突矿产”,并签订《供应商社会责任承诺书》。并定期提供冲突矿产调查表给我司。配合我司年度稽核时对冲突矿产方面进行审核。

“冲突矿产”包括但不限于来自刚果()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的锡石、黑钨、钶钽、铁矿和黄金及其衍生物等稀有金属,特别是金(Au)、钽(Ta)、锡(Sn)和钨(W)金属原料。“使用或包含之金属没有来自刚果()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包括金属的采挖、冶炼、成型及其它制造加工工序均不发生在刚果()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

4、签署人承诺有权或已经获得充分授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此承诺书。